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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成立工作小组 给矿产资源开发“号脉”
作者:记者 王渝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07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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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拉萨市当前矿产资源开活中存在的问题,近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肖白为组长,市国土资源管理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卫局等10多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小组。各部门明确职责和任务,统一行动,通力协作,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据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局副局长米玛次仁介绍,公安部门将严格管理勘查项目和采矿生产所用的民用爆器,对无证或持过期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不得批准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维护勘查作业区和矿山的社会秩序,处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监察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的,一律先免职,然后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坚决刹住一些基层政府干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无故阻止、干扰开采矿区或勘查作业区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工商部门加强对企业营业执照的管理。凡被注(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不再从事矿产资源开活的企业,应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经营或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环保部门负责排查矿产资源开发中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加大矿产资源开活中的环境保护力度。关闭各类禁采区、保护区内的矿山。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责令限期整顿和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或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生产安全的检查整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手续的矿山,限期整顿。

    米玛次仁说,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等各项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纠正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越权发证行为,对审批手续或证照不全的,责令改正或补办手续。

来源:《西藏商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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