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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外交部的双重领导,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自治区执行中央的对外政策和处理重要对外事务的综合归口部门。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内设有:礼宾接待处、出国管理签证处、领事友协处、宣传调研处、边界管理处、综合处。四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这两大主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友好交往与合作,推动西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强化外事归口管理,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祖国统一,保持西藏的稳定和发展,为让世界了解西藏、西藏走向世界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自本世纪70年代开始,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之后,来访的各国党宾、国宾、外交官及联合国官员、各国议会代表团和外国记者等逐渐增多。我区成功地接待了尼泊尔国王比兰德拉、美国前总统卡特、原西德总理科尔和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家罗宾逊等多批重要外宾。1952年以来,西藏各不同历史时期因公临时出访总数累计达 1725个团组,约5281人(次),出访足迹遍及世界五大洲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主要类别有友好访问、经贸活动、旅游业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交流、参加国际性会议、出国培训等,其中从事经贸活动的团组约占各年出访总量的80%以上。我办积极为出访团组提供优质服务,做好颁照、签证工作,并为有关企业、部门与外方的合作牵线搭桥,同时协助并配合有关单位访问演出和办展。近年来,我区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也步入正轨,友协工作富有成效,西藏对外交往与合作的范围不断拓展。到1996年底,西藏自治区与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瑞典、法国、尼泊尔、加拿大、澳大利亚、玻利维亚等十多个国家以及欧盟和联合国有关组织建立了官方或民间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经过努力,1986年和1995年促成了拉萨市与美国博尔德市、玻利维亚波托西市结为友好城市,还促成了日喀则市与尼泊尔巴尼帕市建立友城关系,从而密切了我区与世界的联系。增强了友谊和了解,扩大了西藏在国际上的影响_推动了我区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
在对外工作中。既着眼西藏,又立足于外交全局。围绕“两权”斗争。自1994年以来,我办主要领导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连续参加了四届联会国人权会议,为我国挫败西方敌对势力借人权间题干涉中国内政的企图发挥了积极作用。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努力开拓,锐意进取,积极为西藏的稳定和发展服务,以新的姿态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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