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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獭有“毒” 禁捕

2008年4月23日08:27

记者 饶春艳

    22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为了预防人间鼠疫的传播,西藏从4月起全面禁止猎捕、运输和销售旱獭以及其制品。

    据介绍,青藏高原喜马拉雅旱獭是西藏鼠疫传播的主要宿主。自治区政府已于今年4月起全面禁止旱獭交易活动。交通、铁路部门将严禁旱獭及其制品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等方式流入市场。铁路部门将按照《国内交通检疫条例》的相关要求,于每年旱獭出蛰时在当雄、那曲、安多火车站进行检疫工作,对查出的旱獭制品及时销毁、没收。对随意大肆猎捕旱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人间鼠疫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自治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副处长桑培旺杰介绍,考虑到旱獭是传染病病源动物,林业部门会配合卫生等部门,把禁止猎捕、运输和销售旱獭及其制品纳入保护野生动物内容之一。目前已将通知下发到各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林政等部门,一旦发现旱獭有发病、死亡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桑培旺杰说,旱獭在西藏主要出没于那曲中东部、昌都、山南和日喀则地区局部、拉萨市当雄县高山草甸地区。

    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鼠疫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为甲类传染病,具有发病急、传染快、病程短、病死率高的特点。为了控制和减少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确保青藏铁路安全运营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保证群众身体健康。卫生部门将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在4月到10月旱獭出蛰、入蛰期间,监测疫情,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加强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疫源县开展疫情监测为主的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打击猎捕、剥食旱獭行为。

    据了解,目前区内猎捕、运输和销售旱獭的行为并不多见,主要是周边个别外省民工进入西藏猎捕旱獭,并将未经消毒、灭蚤、检疫的旱獭皮、肉、爪等进行非法交易。如市民发现有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0891-6961225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 米玛)



新闻来源:

《西藏商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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