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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受伤群众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展开 记者 李彦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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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和卫生厅等相关部门于4月17日下发了对无辜受害群众实施医疗救助的通知。2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3·14”事件社会救助办公室获悉,截止到24日日17时,民政部门共为14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无辜受伤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38000元。 新闻来源: 《西藏商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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