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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沐浴着和煦的春风,西藏已经站在了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2007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落实之年狠抓落实,抢抓机遇,团结奋斗,使西藏继续保持了经济发展速度快、整体效益比较好、重点工作有突破、居民收入增幅大的良好态势。西藏经济年增量创历史之最,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可喜局面。在经济快速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群众收入较快增长的强有力支撑下,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西藏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切实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发展目的。发展让人民得实惠,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与达赖集团作斗争的政治基础。发展为了人民是根本,发展依靠人民是动力,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目的。这是我们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1)发展为了人民是根本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主体的基本观点,确立“发展为了人民”的基本理念,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体现了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统一,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1921年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号召全党同志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地为革命的胜利而英勇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党告诫全党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勤奋工作。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所走过的80多年光辉历程充分证明,共产党人从来没有自己的一己私利,践行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奉行的是真心实意地为最广大人民谋福祉这个根本目的。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我们党带领西藏百万翻身农奴废除封建农奴制,进行民主改革,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如今,当家作主的西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已经逐渐富裕起来,并已踏上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征程。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我们党带领西藏人民所走过的光辉道路雄辩地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西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西藏幸福美好的今天和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 所谓“忧民”者,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西藏各级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民生乃社会之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的发展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只有这样,我们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才能更加稳固,才能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是确保我们的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
自治区党委牢牢把握亲民爱民、为民惠民这个核心,坚持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得实惠,在致力于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西藏是一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藏80%的群众居住在农牧区,解决好农牧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西藏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的难点和重点。而大力开展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指出:“把安居乐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突破口、切入点,符合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牵住了西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牛鼻子’”。为此,自治区在“十一五”期间,将采取整合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援藏资金等多种形式,实施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贫搬迁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力争到2010年,使西藏80%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子,并以此为突破口,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着坚持因地制宜、保持特色、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西藏实施的安居工程,目前已使11.4万户农牧民迁入了新居。与此配套,西藏共解决了219个乡镇、1490个行政村通公路、102万农牧民的安全饮水、111个中心乡镇通邮和3712个行政村通电话的问题,解决和改善了65万农牧民的用电问题。
西藏还积极统筹城乡发展,以农牧区为重点,加大对边远地区和条件艰苦地区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02年以来的5年间,西藏共投入82.2亿元建设了437所乡镇规范化小学,改扩建了93所初级中学和5所职业院校。西藏“三包”学生补助标准也由2002年小学生每生每学年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800元分别提高到1200元、1350元。城镇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书本费全部免除,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覆盖西藏城乡。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惠及全体农牧民,补助标准由2002年的30元提高到100元。覆盖城乡的卫生医疗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健全。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西藏采取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措施,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这个根本,展示了自治区党委亲民爱民、为民惠民的工作思路和经济发展最终目标。
(2)发展依靠人民是动力
发展依靠人民,揭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试金石。”坚定地相信人民群众,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
坚持发展依靠人民,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真正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动力,坚定地相信群众,紧紧地依靠群众。必须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和管理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办事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西藏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的伟大事业。必须形成鼓励人们创造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为发展注入不竭动力。我们的事业,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取得成功。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依靠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共建和谐新西藏,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积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3)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目的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其涵义有三,一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由党的宗旨决定的;二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必然要求;三是人民共享之成果不仅是物质财富,还有各项权益,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恩格斯曾说,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由此可见,我们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发展“为了人民”和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和最终目的。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本观点,确立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理念,关注民生问题,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西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西藏生产总值连续7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2007年西藏生产总值突破300亿元大关。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五大目标,西藏不断拓展“惠民”的内容,提升“惠民”的层次,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性,切实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最终落实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上。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自治区自2007年以来,以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重点,以解决“3545人员(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2006年至200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4380万元专项资金,购买了27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着力解决城镇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和“3545”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截至2007年9月,由自治区购买的2700个公益性岗位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675人。2008年,自治区财政还将拿出专项资金6300万元,在延续第一批政府购买的2700个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再增加3000个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总量将达到5700个。目前,第二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落实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将实现就业再就业。自2002年以来,西藏新增城镇就业10.15万人,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2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控制在4.3%以内。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02年的170元提高到230元。建立了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年收入低于800元的农牧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农牧区“一孩双女”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全面实施。五保户供养标准由2002年的588元提高到1500元。建立了农牧区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的生活补贴制度。统一开工建设了4560套廉租房和14000多套周转房,国企房改和机关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稳步推进。
遵循财富共创、成果共享、和谐共建的理念。西藏在关注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方面所作的大量工作,是区党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强大动力,是西藏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的根本保证。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其中,发展为了人民是根本,发展依靠人民是动力,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目的。只要我们真正做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的目的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我们就会赢得更多来自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和信任,我们的事业也必将如日中天,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责任编辑 米玛)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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